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热度:1 发布时间:2025-04-23 21:18:39来源:大发国际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科大讯飞自创业以来一直秉持“顶天立地”的发展的策略:“顶天”是指核心技术从始至终保持国际领先,“立地”是让技术成果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公司持续聚焦智能语音、自然语言理解、多模态技术、通用AI等AI核心技术探讨研究,并从始至终保持国际前沿水平,积极推动AI产品研发和行业应用落地,致力于“让机器能听会说,能理解会思考,用人工智能建设美好世界”。

  2024年6月,科大讯飞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多语种智能语音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成为深度学习引发全球AI浪潮以来,过去十年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首个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力加大“讯飞星火”大模型研发投入并保持行业领先的同时,构建起了算法、算力、数据等要素自主可控的AI核心技术探讨研究和模型训练体系,并实现了AI行业应用(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汽车、企业AI解决方案、智慧城市等)、AI开放平台和AI消费者产品三大AI落地商业化体系。随着应用规模的持续扩大,由数据驱动的“模型算法—产品价值—业务增长”商业飞轮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讯飞星火”大模型是国内全民开放下载的通用大模型中,唯一由全国产化算力平台训练的通用大模型。科大讯飞已成为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绿发、中国移动、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交通银行、奇瑞汽车、中国一汽、大众汽车、海尔集团、美的集团等多个重点行业头部企业的大模型合作伙伴。根据《中国大模型中标项目监测报告》,2024年全年科大讯飞大模型项目中标金额和中标数量均位列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教育实现盈利收入722,926.54万元,同比增长29.94%;智慧医疗实现盈利收入69,157.20万元,同比增长28.18%;AI开放平台实现盈利收入517,190.39万元,同比增长31.33%;AI硬件实现盈利收入202,276.48万元,同比增长25.07%;智能汽车业务实现盈利收入98,875.39万元,同比增长42.16%;企业AI解决方案业务实现盈利收入64,268.57万元,同比增长122.56%。2024年开发者数量持续快速地增长,新增开发者数量达224万。讯飞开放平台作为首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为802万开发者提供806项AI能力及一站式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同时服务海外开发者团队超过46万,大模型开发者达102万,AI产业生态持续构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讯飞医疗”)拟分拆至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后,讯飞医疗将拥有独立融资平台并借此深耕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讯飞医疗在医疗行业进行技术储备及市场开拓的能力,通过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而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盈利水平,并提高其国际影响力,进而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分拆上市后,科大讯飞仍将维持对讯飞医疗的控制权,讯飞医疗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讯飞医疗的经营业绩将同步反映至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预案》等公告详见2024年1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4年1月26日,讯飞医疗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这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讯飞医疗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关于这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2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接收。

  2024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510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关于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详见2024年7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4年8月8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讯飞医疗这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2024年12月12日,讯飞医疗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这次发行上市聆讯后资料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024年12月30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讯飞医疗这次发行的7,035,55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讯飞医疗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訊飛醫療科技”,英文简称为“XUNFEIHEALTH”,股份代号为“2506”。讯飞医疗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公司仍将维持对讯飞医疗的控制权。《关于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19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张本照先生、吴慈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340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董事陈洪涛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段大为先生,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张本照先生、吴慈生先生的报酬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人员分别在审议本人的报酬事项中回避表决;副总裁于继栋先生、首席财务官汪明女士、全体监事的报酬的表决结果均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的年薪应为1,120.32万元【当年公司经审计后净利润×2%】,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同时为更好地奖励A类优秀员工,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动提出其年薪下调,2024年度实际领取薪酬为390万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共计1,896.31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执行。

  具体薪酬情况请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九)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陈洪涛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本议案。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席财务官变更的公告》。

  蔡尚女士,金融财务硕士,会计师。曾任北京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会计主管、科大讯飞业务财务部副总经理、共享财务部总经理、讯飞财务副总监。

  蔡尚女士当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段大为先生、于继栋先生、董雪燕女士、汪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刘庆峰先生、于继栋先生为《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于继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前述相关股东不接受另外的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A1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以及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的议案10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1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议案5、议案6的关联股东不接受另外的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19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迎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制订的。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督管理的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曹迎春女士、张岚女士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经营理念,维护投资者利益,基于对AI产业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认真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科大讯飞始终坚持用踏实的企业发展和业绩增长为投资者谋求长期回报,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价值投资。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施展价值经营拳脚,持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主营业绩,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同时,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实施稳定的利润分配。公司上市十六年来,坚持一年不落地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1日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29,317,822.40元。

  同时,公司还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并重视运用股份回购等方式,增厚投资者回报,提振市场信心。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1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30,329,852.00元。

  过去三年公司已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111%,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

  科大讯飞创业25年以来持续聚焦智能语音、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推理及自主学习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究并始终保持国际前沿技术水平。2024年6月24日,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召开,科大讯飞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多语种智能语音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这是深度学习引发全球人工智能浪潮以来,过去十年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首个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科大讯飞在核心技术和产业配套上持续加大国产自主研发投入,通过与华为强强联合,合力打造我国通用人工智能新底座,让国产大模型架构在自主创新的软硬件基础之上,实现了大模型核心技术底座自主可控。2024年1月30日基于“飞星一号”全国产算力平台训练出的千亿参数模型讯飞星火V3.5正式发布,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验证了“飞星一号”的可靠性;6月27日,基于“飞星一号”的讯飞星火V4.0发布,七大核心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对标GPT-4Turbo,再次实现验证;2024年10月24日,讯飞星火V4.0Turbo发布,同时宣布由科大讯飞、华为、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三方联合打造的国产超大规模智算平台“飞星二号”正式启动,“飞星二号”将带来新模型新算法的持续适配和智算集群规模的再次跃迁,同时也将助力科大讯飞持续探索无人区、引领国产大模型底座的发展、给世界提供第二种选择。讯飞星火大模型是国内全民开放下载的通用大模型中,唯一由全国产化算力平台训练的通用大模型,实现了算法、算力、数据等要素的完全自主可控,构建起通用人工智能领域自主可控、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

  当前,AI产业持续迎来更有利的产业发展环境,公司将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更高质量地推动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着眼长远把握人工智能时代的产业机遇;并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科大讯飞致力通过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透明、规范、阳光地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上市16年,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6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考核优秀(A级)。据统计,在深市所有上市公司中,连续16年获评考核优秀的公司仅有6家,占比0.20%。公司将十年如一日地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财务、行业、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持续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准确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以期对那些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真正有帮助。

  为了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公司不断拓展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近年来坚持在定期报告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实施投资者交流活动。为满足众多投资者“走入上市公司参观”的期盼,公司创新性地推出“云上展厅”,投资者可以登录网址线上“参观”公司产品细节和业务应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均举办了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线下”交流,积极响应投资者关切。

  2024年4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的首次全市场投关评价正式揭晓,科大讯飞被评选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并收录至最佳实践案例汇编。

  科大讯飞坚持做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将规范治理镌刻在企业管理的基因。公司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清晰界定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经营层认真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各项职责。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系统评选,科大讯飞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等公司治理方面的各项荣誉,为公司科学有效治理及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基于科大讯飞国际先进的AI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将进一步积极利用AI赋能公司治理。结合公司治理与内控规范的要求,进一步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将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实现系统化、体系化,常态化,助力规范运作。公司“三会一层”将坚持“敬畏市场、尊重市场、利用市场”的理念,持续提高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做大做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新规,变更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暂行规定》和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根据《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根据解释第18号要求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而发生变动,公司相应地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将在第三个行权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止)进行自主行权。目前,相关激励对象已自主行权57,084股。相应地,公司总股本由2,311,635,497股变更为2,311,692,581股;注册资本由231,163.5497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31,169.2581万元人民币。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本变动、股份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大讯飞”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9日收到财务总监汪明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汪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在完成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后于2025年4月19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辞职后还将继续为科大讯飞AI产业生态繁荣发展做贡献。根据《公司法》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汪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汪明女士辞职后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汪明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汪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明女士持有193,050股科大讯飞股份。鉴于汪明女士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汪明女士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裁吴晓如先生提名,聘任蔡尚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蔡尚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蔡尚女士,金融财务硕士,会计师。曾任北京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会计主管、科大讯飞业务财务部副总经理、共享财务部总经理、专业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

  蔡尚女士当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起承担公司专项审计业务,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芯科技(688484)、永新股份(002014)、洁雅股份(30110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战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东岳硅材(300821)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江河集团(601886)、晶合集成(688249)、铜陵有色(00063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战男、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445万元(含下属成员企业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0.00%;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0.00%。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执业,诚信合规,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此外,结合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流程有效性、审计费用、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等考虑,提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2、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都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